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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财政激励政策 力推绿色建筑发展

发布日期:2013-4-1 16:08:02  点击:2281
        近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将通过建立财政激励机制、健全标准规范及评价标识体系、推进相关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等多种手段,力争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过30%。
        “两部”确定,在发展初期,以政策激励为主,将按照绿色建筑星级的不同,实施有区别的财政支持政策,以单体建筑奖励为主,支持二星级以上的高星级绿色建筑发展,对2012年高星级绿色建筑的财政奖励标准:二星级绿色建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可获得财政奖励45元,三星级绿色建筑每平方米奖励80元。奖励标准将根据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中央财政还将支持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引导低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对符合条件的绿色生态城区给予资金定额补助,资金补助基准为5000万元,并对建设突出的绿色生态城区相应调增补助额度。此外,“两部”要求各省、市也切实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向绿色建筑奖励及补助资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资金向保障性住房及公益性行业倾斜,达到高星级奖励标准的优先奖励,保障性住房发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达到一定规模的也将优先给予定额补助。
        通知明确了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主要目标与基本原则,要切实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力争到2014年,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两部”提出,将引导保障性住房及公益性行业优先发展绿色建筑,鼓励保障性住房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具备条件的地区应安排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造;鼓励各地在政府办公建筑、学校、医院、博物馆等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建设中,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要大力推进绿色建筑科技进步及产业发展,加强绿色建筑综合能力建设。